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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五四评选拟表彰对象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2-04-29     作者:谭勇     来源: 团委     点击:
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表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系部团总支、各级团学组织积极申报推荐,经审核、评审,现将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“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”“优秀学生会”“优秀团支部”“优秀团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标兵”“优秀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”“优秀学生社团”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: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日。
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提出,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   2022年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.docx


 

 

共青团山东科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22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