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班级民主评议,各系部推荐,学院评选,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可以书面形式向团委、学生工作处提出,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所在部门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通讯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。邮编:261053,联系电话:0536-8185723、0536-8187701,地点:博学楼D107、D105。
团委、学生工作处
2023年3月20日